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普陀区部署开展渔船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
发布日期:2022-12-22 14:54 来源: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11月30日至12月6日,普陀区利用渔船回港时机,部署开展全区渔船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努力堵塞渔船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渔船海上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坚持应检尽检,确保重点渔船全登临。根据“区级统筹、属地实施、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总原则,组织各镇(街道、管委会)、基层渔船管理服务站、渔政渔监联络点等渔业管理人员,采取登船检查、座谈交流、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对回港避风渔船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建立渔船“一船一档”隐患排查档案,坚决防止渔船“带病出海”。重点对帆张网、渔业辅助和10人以上高危渔船实施登临检查,做到“合格一艘、放行一艘”。

二是坚持边查边改,确保安全隐患全归零。根据“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要求,围绕“渔船和渔民持证情况、渔船进出港报告情况、渔船安全救生设备配套和使用情况、渔船装载情况、渔船卫星船位终端和防碰撞配备和使用情况”等内容,突出做好渔船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部分渔船救生筏绳索捆绑、救生衣集中堆放、消防通道阻塞等问题,按照“早发现、早警示、早整改”的原则,责令渔船船东船长现场整改、现场验收。

三是坚持教改并重,确保安全宣传全覆盖。根据“执法监管与宣传教育并重”的总方针,在组织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时,同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咨询宣传,教育引导渔船船东船长严格落实“编组生产、值班瞭望、动态报告”等制度,正确开启使用VHF16频道、AIS避碰系统、北斗同博设备,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器材、穿戴救生衣。同时,督促渔船船东船长经常性开展安全自查,严禁在公共航路、大轮习惯航线违规生产作业和锚泊,切实防范和遏制渔船海上事故发生。

此次行动累计登临检查渔船374艘(含高危渔船98艘),发现安全隐患65个,现场整改问题64个。此外,1艘渔船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列入黑名单整治,并责令返港接受调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