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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14 11:06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2021年,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依法严格履职尽责,持续推进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为我省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的应急管理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大力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贯彻作为应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首要任务,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笃学践行。出台工作方案,印发《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周密组织安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开展集体学习,厅领导带头谈体会,并纳入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百问不倒”知识竞赛活动内容,组织系统性学习。广泛开展宣讲,厅领导担任省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组织全省应急管理系统专题宣讲培训,扩大宣讲覆盖面,提高宣讲影响力。

(二)健全应急管理法治体系。

1.加强法规预案制修订。组织开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修订,将我省近年来防汛防台工作创新做法固化为地方性法规,相关立法工作经验被国家防办发文推广。推动《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应急管理领域地方性法规纳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指导推进全省专项预案制修订,完成39个省级专项预案修订,应急管理法治体系进一步完善。

2.加大标准体系建设力度。修订发布《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推进《森林航空消防吊桶灭火技术规范》《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地方标准立项,应急管理地方标准体系日趋完善。积极筹建浙江省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举办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标准培训,应急管理标准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出台《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规范性。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和施行程序,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依法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会同省检察院制定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联合省检察院对10起案件实施挂牌督办,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解决了一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2.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省厅执法证申领和管理工作,共计93名工作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组织召开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证取证前专业法律知识培训,15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出台《浙江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配发工作方案》,推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服装配发到位,树立权威规范的执法队伍形象。

3.普法宣传工作成效显著。制定应急管理“八五”普法规划,编制2021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对标对表完成2021年度法治宣传教育任务,特别是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宣贯。联合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总工会等部门,先后在全省组织652万人次参加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荣获三等奖。在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主办的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中,荣获一等奖,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4.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合同管理。配合省司法厅对省应急管理厅主办的、以省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确保各类文件内容合法、制定程序规范。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累计审查厅机关合同100余件,做到了有件必查、有查必审,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行政风险。

(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1.执法改革有序推进。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切实加强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实现全覆盖,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监管执法体制初步建立。

2.进一步加大行刑衔接力度。2021年,全省应急管理部门办理安全生产非事故行刑衔接案件显著增加,其中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危险作业罪立案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特别是杭州市萧山区查办全国首例“危险作业罪”案件,湖州市南浔区办理全国首例“因拒不整改事故隐患涉嫌危险作业罪”案件,入选国务院安委办15个优秀典型案例,相关工作得到应急管理部领导充分肯定。

3.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省安委办印发《关于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通报制度 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通知》,探索建立重点行业领域执法通报制度,推动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责任。以提级调查、挂牌督办、“回头看”督查等方式加大事故刑事追责力度,特别是对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一般事故从严刑事追责,并探索开展事故同步“一案双查”,安全生产执法刚性进一步增强。出台典型案例曝光制度,42件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件通过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曝光,对违法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五)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厅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应急管理法治建设领导和工作部署。通过主持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厅党委会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谈体会、亲自抓落实。

2.有力有效推动法治实践。多次听取并研究部署应急管理立法、行政处罚、“遏重大”攻坚战等各项依法行政工作。抓实抓细数字化改革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带队督导检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一线指导企业从严从细抓好风险防范工作。严肃事故追责问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可控。

2021年,我厅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立法起草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待加强;标准建设与应急管理发展需求匹配度还不够高;普法工作影响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市场公平竞争等工作与上级部门要求还存在差距;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上新台阶。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2年,我厅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总体部署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高效履职尽责,为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应急管理力量。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自学与定期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过组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辅导等方式,推动全省系统学深悟透、笃学践行。扎实推进应急管理“八五”普法规划实施,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是构建全覆盖的责任考核体系。完善责任传导机制,建立“省市县乡村”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明确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边到底。重构责任考评机制,构建省对县(市、区)、市对乡镇(街道)、县对村(社区)全面覆盖、一贯到底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动态评价管控力指数,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是推动数字应急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坚持通过数字化改革促进依法行政,优化革新应急管理治理流程、制度和方式。开发“应急管理在线”综合应用,上线“除险保安”应用,迭代升级“防汛防台在线”“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在线”“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等重大应用,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透明化、精细化水平。

四是建立完备的应急管理法制体系。高质量开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切实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加快出台《浙江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基本建成省市县乡村全覆盖的五级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管理的规范性、实效性。健全极端天气和重大灾害应对机制,持续提升台风洪涝灾害科学防控能力。

五是持续加大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力度。打好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收官战,部署开展“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全力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守牢安全底线。不断强化行刑衔接,持续加大危险作业罪打击力度,加强典型案件警示宣传,放大监管执法综合效果。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切实做到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三必查”,严肃事故调查,从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