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四字方针”坚决打赢地灾防治持久战
发布日期:2022-03-15 09:12 来源: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抓好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作战体系,鹿城区防灾减灾委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位推动、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指挥部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不发生地质灾害事故,多措并举夯实防灾减灾基础。

一是重点突出“防”,强化地灾预防。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考虑、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个阶段做好日常预防工作,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地质灾害的发生,控制、减轻或消除突发地质灾害引起的社会危害。

二是狠抓落实“治”,科学编制方案。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重点防范时期、重点防范区域、重要隐患点,并制定具体有效的防范措施。各街镇及有关部门按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做好突发地质灾害(隐患)的预防工作。针对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高易发区编制应急预案并合并在街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中,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防灾明白卡”发放到防灾、监测责任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手中。

三是强化风险“控”,提升监测预警。各街镇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基础信息数据库,提升地质灾害早期识别和预警预报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街镇要健全以村(社区)干部和巡查网格员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有关单位应根据实际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人口密集区、公路铁路航道干线等重点地段,建立气象、水文和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

四是加大力度“查”,强化险情排查。发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专业优势,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街镇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单位和监测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街镇政府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高易发区的定期排查和不定期的检查与巡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识,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产权人应加强地质灾害监测。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