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举措强化普查成果应用工作指导
发布日期:2022-04-02 16:59 来源:省普查办 浏览次数:

为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工作质量和成色,确保试点真正取得实效,浙江省普查办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指导,项目化、系统化、闭环式推进普查成果应用试点工作。

一是反馈问题清单。组织省级相关领域专家对16个试点地区实施方案逐一审查,形成16份问题清单和119条反馈意见,要求试点地区对照意见限期修改、强化闭环,确保4月11日前提交市普查办审核,4月14日前提交省普查办复核。

二是统一编制提纲。针对地方试点方案暴露出的应用方向定位不准、任务清单未逐一对应、文字表述不严谨、技术路线不合理等问题,组织编制统一的方案模板提纲,明确8个方面具体编制要求,为试点地区科学、规范编制实施方案提供了标准指引。

三是构建考评体系。将试点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2022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研究制定普查成果应用试点考评标准和考核清单,设置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基础成果应用、专项成果应用、加分项等5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29项三级指标,对发生数据成果和信息泄露情况的,实施一票否决。省普查办依据考评标准于年底前组织开展试点工作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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