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7 11:45 来源: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效能,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省应急管理厅梳理起草了《浙江省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将《浙江省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22677322@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省应急管理厅执法处(邮政编码:310007)。

三、征集时间: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祝叶飞,0571-81051458。


附件:浙江省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