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制定出台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4-08 15:03 来源: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近日,嘉兴市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嘉兴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了应急救援队伍种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应急救援队伍保障等内容,对全面加强和规范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共分五章三十三条,立足解决应急救援队伍“谁组建、谁管理、谁调度”等问题,明确应急管理部门、行业部门、组建单位等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在力量布局上科学统筹规划、在能力提升上积极搭建平台、在遂行任务上强化指挥协调、在队伍保障上大力关心扶持。

一是明确建设种类,强化功能定位。《办法》提出全面加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还提出建设油气管道、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等19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各行业、领域突发事件以及跨灾种突发事件遂行应急救援任务需要。《办法》规定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地面航空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家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职责、应对范畴,明晰了各救援队伍的功能定位。

二是明确指挥权限,强化规范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要坚持规划引领、规范引导,整合资源、重点培育,精细管理、持续提升,统一指挥、协同联动的原则,打造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安全需求相匹配的应急救援能力。要求应急救援队伍应建立值班值守、应急响应、学习训练、应急演练等工作机制,促进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范化。规定了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平台设在各级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队伍接受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以及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调度,按照指令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三是明确保障机制,强化综合保障。《办法》要求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依托)单位推动落实专业应急救援力量配备完善先进适用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各地可采取政府补助、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加强队伍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抢险救援力量快速通行协同保障联动机制,为抢险救灾提供便利和保障。各地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各组建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应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期间,在本单位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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