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947/2022-17897 |
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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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
成文日期 |
2022-05-26 |
文号 |
浙应急执法〔2022〕78号 |
文件登记号 |
ZJSP70-2022-0003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 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浙应急执法〔2022〕78号)
发布日期:2022-05-27 13:39
来源:执法处
浏览次数:3153
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及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流程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样式)》。现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浙江省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pdf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