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普查办组织召开全省普查评估区划与成果应用工作视频会
发布日期:2022-09-01 15:57 来源:省普查办 浏览次数:

8月31日,省普查办组织召开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区划和成果应用工作视频会。省、市、县三级普查办主要负责同志及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地震、气象等相关行业部门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上,省普查办与参会各部门分别部署本领域评估区划和成果应用工作,杭州市西湖区、宁波市鄞州区、瑞安市、湖州市南浔区、金华市婺城区等地普查办交流展示了普查成果应用试点情况。省普查办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吴晓荣出席会议并对做好普查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目前是普查的最后关键阶段,各地各部门绝不能有停一停、歇一歇的想法,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普查工作的批示精神为遵循,毫不放松落细落实各项工作,坚决打赢普查攻坚战役。

二要加快普查数据共享共用。省级各行业部门加强与上级部委请示、沟通,争取自上而下打通数据共享渠道,加快建成普查基础数据库。各地要不等不靠,努力从市县层面推动数据共享,为后续评估区划、成果应用、数据更新等工作开展创造条件。

三要有序推进全省评估区划工作。要在全面系统总结嘉兴“一省一市”评估区划工作的基础上,压茬推进全省评估区划工作,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优化实施模式,用好专家资源,严格质量把控,防止“木桶效应”,确保11月底前完成全省评估区划任务。

四要谋划推动普查成果转化应用。16个试点地区要发挥示范效应,其他县(市、区)要学习借鉴,主动作为,发挥后发优势,及时申报预算,尽快推动实施。省普查办要承办好第二次全国普查成果应用交流会,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准备,全面展示具有浙江辨识度的硬核成果。

五要建立健全普查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发挥普查的放大效应,研究建立重点数据更新清单,明确数据来源、指标属性、更新频率,完善信息保密、数据追溯等制度。借力普查的东风,探索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重点领域普查工作有保障、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