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11号台风“轩岚诺”于8月28日14时在西北太平洋洋面上生成,30日2时加强为超强台风,31日14时其中心位于北纬25.4度、东经129.1度的洋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7级以上。预计“轩岚诺”将以每小时20-25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南方向移动。省防指已于今日17时启动海上防台风应急响应。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紧压实责任。超强台风“轩岚诺”是今年第一个超强台风,其路径复杂且不确定性高,强度超强、海上风浪大、对我省影响时间长。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一个目标、三个不怕、四个宁可”的防汛防台理念,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立足最不利局面,做好最充分准备,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台风灾害的不确定性。要严格落实防汛防台救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层层压实防汛防台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的包保责任,督促各类基层责任人落实巡查、预警、人员转移、应急处置责任,全面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
二、加强研判,及时预警响应。各级防指要紧盯台风发展动态,及时组织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建设、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会商,沿海地区重点研判沿海和海上防台风形势,内陆地区重点研判局地强降雨可能带来的风险,加密台风、暴雨、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实时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加强基层临灾预警“叫应”,临灾预警特别是橙色、红色预警时,第一时间“叫应”党政领导和基层防汛责任人,既要叫应,又要叫醒。要发挥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优势,按照预案及时启动调整应急响应,果断落实停工、停学、停业、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运等“五停”刚性约束措施,牢牢把握主动权。
三、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盲区。要加强海上风浪风险防范。预计温州、台州、宁波、舟山等海域海浪将达到红色预警级别,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各地落实4952条渔船在9月1日12时前到港避风,同时做好在港船只安全管理,严禁擅自转港;经信、海事、海警和海事法院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324艘客运船舶、439艘危险品船舶、256艘无动力船舶、176艘扣押船舶、252艘施工船舶等重点船舶的防台措施,严防断缆、走锚、漂移等险情发生;海事部门要提醒过路商船、货船注意防风安全,避开大风浪区域;海事、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对海上油气、风电、涉海在建工程等风险排查,强化作业平台、施工船舶安全管理。要加强沿海风暴潮风险防范。预计沿海风暴潮将达到黄色预警级别,文化和旅游、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对沿海旅游景区、休闲渔船、渔家乐等安全管理,及时停业、停运,提醒旅客提前安排行程,避免滞留海岛;水利部门要督促201条问题海塘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关闭海塘旱闸、封堵缺口,加强74个在建海塘安澜项目安全监管,确保海塘安全。要加强强降雨风险防范。水利部门要加强全省11524个特别是沿海地区3396个山洪防御重点村落风险防范;自然资源、建设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风险排查,落实管控措施。
四、提前转移,确保人员安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提前发布风险预警提示,减少台风影响期间外出,并提醒群众合理安排出行,减少到沿海景区休闲度假。要提前组织好渔船、海上施工作业人员、涉海旅游景区游客、近海养殖人员等撤离,做到不落一船、不落一人。要全面核查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城乡危房等危险区域人员,逐人逐户排查入库,按照“三个坚决转移”要求,提前果断转移群众,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尽转。要加强转移安置群众生活保障和安全管理,在灾害威胁解除前,严禁避风船只擅自出港和转移人员擅自回流。
五、严阵以待,做好应急准备。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台风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有效落实“六问”抽查机制,确保应急期间基层防汛责任人在岗在位、履职尽责。要规范信息报送,动态掌握防汛防台工作,严格按要求第一时间上报重大汛情、险情、灾情,坚决避免迟报、漏报、瞒报。各地要及时补充抢险救灾物资装备,各类抢险救援力量要提前进入战备状态,针对重点海域、重点区域和重大风险点,提前预置专业救助船、大马力拖轮等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确保遇到险情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
同时,各地、各部门要统筹抓好防台和抗旱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既要抗旱,又要严防旱涝急转,在确保防汛防台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雨水资源,做好蓄水保水工作,保障农业灌溉用水需求,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和秋粮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