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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有序推进

发布日期:2023-12-04 10:00 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浏览次数:

截至目前,2023年度第二轮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发现的127项问题已整改完成117项,整改率92%,未整改完成问题已全部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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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检查中,各企业表现不一,其中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获得了督导组的一致肯定,而舟山蓝天气体有限公司还需进一步提升。

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由总经理带队开展工作,根据《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结合实际筛选出符合公司的16大项、245小项自查标准,编制了《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自查方案》,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问题排查整改情况汇编成册,便于督导组查阅。检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各级责任人全程陪同,各专业工程师认真聆听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以开放的心态与专家进行充分的沟通和探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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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蓝天气体有限公司未认真开展自查,存在未制定实施方案和自查报告、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隐患排查不及时,对部分安全设施损坏未能发现并修复等情况。

下一步,我市将对企业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进一步强化对舟山蓝天气体有限公司的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