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1 13:37 来源: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2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