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四举措”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发布日期:2023-02-14 14:20
来源: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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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筑牢安全生产防线,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江山市应急管理局四举措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加快安全生产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进程。现在立案查处的案件,均先由局法制科对拟作出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初审后,再经法律顾问审核,2022年立案查处的案件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市、乡、开发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调整充实执法力量,有工业园区的乡镇监管执法人员必须按照3+X配置(3指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其他乡镇、开发区按照2+X配置,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
推进乡镇委托执法。修改完善委托执法协议书,进一步明确委托执法范围、权限和双方责任,依法将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的监督检查权、现场处理权、紧急处置权、调查取证权、实施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权、提请移送权委托给乡镇(园区)行使,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执法提升行动”,不断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执法震慑警示,以从严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今年以来,我局执法人员共检查企业26家,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1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