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应急管理局多举措学习宣贯《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发布日期:2023-03-15 15:28 来源:安全生产基础处 浏览次数:

新修订的《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使安全生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浦江县应急管理局多举措全力掀起《条例》宣贯的热潮。

一是上下联动学习,宣贯提质增效。向全局干部发放《条例》单行本,结合“周一夜学”开展专题学习,从局党委班子集中带头学做起,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条例》进行全面学习;动员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行业领域、基层一线通过多种宣贯渠道,层层做好宣传学习,截至目前,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水晶园区和安委会成员单位业务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专题培训;各乡镇(街道)宣讲学习全覆盖,学习500余人次。

二是深入企业一线,优化普法服务。将《条例》融合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条例》全面落实夯实基础;县乡两级依次组建宣讲队,深入企业车间,为一线工人发放宣传读本,并重点围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章节内容开展宣贯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入企宣传17期,宣传900余人次。

三是拓宽宣传途径,营造浓厚氛围。结合企业负责人、安管员安全生产取证培训和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将《条例》纳入培训内容,开展《条例》宣贯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利用微信、短信、发放政策宣传册和广播电台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群众进行宣贯,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累计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15余场(次)、宣传3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