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舟山市印发《舟山市船舶修造企业开展强化工伤事故预防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确定8家船舶修造企业,探索开展为期一年的工伤事故预防服务试点工作,有力促进船舶修造企业本质安全。
一是以险促安,发挥保险服务防损功能。加强与保险公司协作,充分发挥安责险、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等保险服务的防灾防损功能,由保险部门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试点船企开展调研,掌握了解船企安全生产现状和工伤事故管理现状,分析船企事故发生作业类型,提出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服务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常态化巡查,每月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开展安全巡查,进行隐患原因分析,提出管理举措和建设性意见,并根据每月工伤事故情况调整排查重点。
二是防微杜渐,盯紧工伤事故薄弱环节。建立工伤事故收集报告制度,船企主动收集本企业的各类工伤事故,督促外协施工单位报告工伤事故情况;保险公司通过工伤事故报案信息第一时间及时反馈船企;船企每月梳理汇总工伤事故情况并主动报送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各县(区)应急局主动对接人社局,及时掌握船企工伤认定情况信息,确保工伤事故不遗漏。在常态化排查同时,第三方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工伤事故调查,通过每月隐患排查、船企主动对接等形式,获取船企工伤事故情况信息,参与船企工伤事故调查,指导船企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通过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伤事故预防和调查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为船企安全生产和监管决策提供技术参考。
三是分析纠偏,促进船企本质安全提升。船企每季度对工伤事故情况开展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托保险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本企业工伤事故开展事故调查,特别是涉及高处作业、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导致的工伤,以及受伤严重的,务必查清事故原因,处理责任人员,落实整改举措,警示教育其他作业人员,形成简要的事故调查报告,并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同时,市应急管理部门每季度组织市人社局、人保、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船企等相关人员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交流会,对照企业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情况、保险委托专家服务情况、监管部门执法检查情况,综合研判船企安全生产风险和管控落实情况,及时对针对性工作内容进行纠偏调整,防范各类工伤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