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的通知
浙应急法规〔2023〕116号
发布日期:2023-06-25 15:52 来源:政策法规处 浏览次数:

各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实施《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持续扩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社会普及面、认知度,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以普法阵地建设为抓手,全面实施应急管理“八五”普法规划,统筹谋划新发展阶段全省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我省奋力推进“两个先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扩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社会普及面、认知度,创建一批展示地域特色、部门特点的普法阵地。到2023年底,全省推进一批普法阵地试点建设;到2024年底,各设区市至少建成1家高标准的省级普法阵地;到2025年底,各设区市建成不少于2家省级普法阵地,全省建成30家以上省级普法阵地,县(市、区)普法阵地建设覆盖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功能定位。突出宣传主题,全方位展示应急系统法治建设生动实践,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科学布局、精准抓手、打造载体,积极探索建设多角度、立体化、全景式的普法阵地。注重现有法治宣传板块的改造提升,努力融入新元素、注入新内容、焕发新面貌、发挥新作用。

(二)创新普法方式。探索形成以交流互动、寓教于乐、共享体验为主要特征,充分运用影音播放系统、虚拟视觉体验设施、场景模拟体验设施等手段,建设互动式、体验式的智能化普法阵地,采取室内参观与户外实践、线上体验与线下互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调用多种宣传渠道,面向社会各类群体,促进供需交流互动。

(三)鼓励示范先行。充分利用现有应急宣教体验馆、科技馆、活动体验中心等各类综合性场馆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进一步完善现有场地设施功能,设立相应功能区域,凸显普法育人理念。结合应急科普宣传,将普法阵地与科普活动结合起来,常态化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实现对重点人群普法教育的有效覆盖。鼓励全省I类、II类应急宣教体验馆先行先试,做好带头示范。

(四)注重普法实效。注重提供实用管用、实时及时的法治信息服务,推动网上网下交流互动。支持有条件的普法阵地建设网络运营平台,满足社会团体、企业等个性化培训学习需求。结合“以案普法”典型案例报送工作,鼓励各地制作各类普法短视频,利用图文、视频、语音作品等形式,开展在线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性、时效性。鼓励各地编报各类普法短视频、典型案例等,省厅将对各地编报的普法短视频、典型案例进行评审编辑,择优在厅官网、官微、公众号、《浙江应急管理》杂志上刊登报道。

(五)规范运行机制。坚持需求导向和精品导向,逐步探索建立标准化、规范化服务运营管理水平。健全管理制度,围绕功能定位、运行方式、服务规范、人员管理、经费投入等关键环节,加快形成普法阵地标准体系和内部管理机制。稳步完善普法阵地功能设施,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指定专人做好普法阵地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工作。

四、推进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年6月—7月)。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细分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组织实施(2023年8月—11月)。各地按照通知要求,量质并举,全面组织实施,加强督导落实;针对薄弱环节,落实工作举措;每季度创新推出影视或图文类普法宣传作品。

(三)总结评估(2023年12月)。对各地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宣传推广一批优秀普法阵地典型。着眼长效机制建设,总结制订指导规范或标准,持续推进普法基地建设。

2024年、2025年推进的具体步骤,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再进一步明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普法阵地建设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应急管理“八五”普法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制定细化方案和配套措施,强化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确保普法阵地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规划引领。各地要抓紧研究制订普法阵地实施规划,明确目标任务,整合相关资源,上下联动,加强协作,探索政社、政企合作,配套制订工作计划和行动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持续推进普法基地建设。

(三)积极培育典型。应急普法基地建设是一项全新工作,各地既要突出重点,培育典型,又要善于挖掘提炼,以点带面,及时总结创建经验和有效做法,鼓励先进,示范带动,提高整体建设水平。

联系人:高玥,0571-81051463。

附件:1.省级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申报表

          2.普法公益广告、普法短视频、以案普法报送表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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