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保险”托起“大民生” 磐安县为居民投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
发布日期:2023-08-17 11:09 来源:磐安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家里的房子烧了,多亏有自然灾害保险,不然我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办。”磐安县新渥街道殿口村老陈家属领到23万元政府救助保险时,感激地说。

在磐安县有多位像老陈家属一样的受灾人员享受到了政府救助保险的“红利”。为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加快构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实现由“事后救济”向“事前投保”转变,有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磐安县投入41.73万元,继续为辖区内常住人口投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以“小保险”托起“大民生”。

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是一项政府投保、群众免费受益的保险产品,是由政府买单、居民享受的一项惠民政策。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拥挤踩踏以及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见义勇为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和医疗费用损失的,每人每次事故最高可获赔30万元,医疗费用责任限额2万元。此外,今年还附加了危房倒塌救助责任险,每人伤亡责任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责任2万元。

下一步,磐安县应急管理局将与保险公司建立报灾核灾共享机制,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报灾核灾等领域深度合作,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风险管理、经济补偿和社会救助作用,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从覆盖面到保障能力都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