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布第二届省级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
浙应急〔2024〕158号
发布日期:2024-11-15 08:43
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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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在全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重点工作中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浙江省省级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浙应急〔2024〕149号)有关要求,经过前期申报、推荐、审核、公示,最终确定642人(不含职称评审类人员)入选第二届省级应急管理专家库,现将成员名单予以公布。本届省级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任期为三年(2024年11月13日至2027年11月12日)。
附件:第二届省级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名单(不含职称评审类专家)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