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严把“三关”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
发布日期:2024-06-18 16:16 来源:长兴 浏览次数:

为向全县工业营商环境提供可靠的安全技术服务支撑,长兴县应急管理局严把“三关”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

一是严把备案登记“准入关”,规范执业行为。针对安评机构存在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职业素养不高、收费不合理等问题,县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于今年3月开展第二轮安评省内从业告知、省外从业报备工作。由县局审查小组对14家在长兴开展业务的安评机构进行相关资质审查,经综合评定后进行公示,供企业自行参考选定,有效遏制安全评价服务市场“鱼龙混杂”之乱象。

二是织密智能监控“防护网”,强化全程监管。长兴县全力推进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应用平台建设,政府端可对企业端上传的安评报告进行查看、审核、驳回。同时,企业须将最新出具的安评报告及整改确认单一并报备县局登记,作为线上平台的有效补充。此外,安评机构须组织县局、乡镇、企业开展安评报告评审会,对安评报告进行联审,进一步提高安评服务质量。今年以来,已开展联审20余次,评审专家57人次,发现隐患问题41处,已整改到位35处。同时,对报告中存在设计图纸不符、整改反馈不实等问题的涉事机构予以约谈。

三是筑牢执法监督“防火墙”,加大惩戒力度。针对安评机构违法行为存在的隐蔽性、复杂性,自2023年起,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在长兴开展安全评价业务的机构执业行为进行专项检查,累计检查企业安评报告32份,涉及97条待整改完善项,责令限期整改闭环并同步反馈。对3家企业安评报告涉嫌弄虚作假的涉事安全评价机构,经查实,为某安评机构同一人员所为,总涉案金额11.5万元,县应急管理局于5月初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