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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完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配套措施 推动依法行政走深走实

发布日期:2024-06-06 12:45 来源:执法处 浏览次数:

嘉兴市南湖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工作实践,全省首创在安全生产领域就“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程序出台细化的使用规则,并在办案中及时适用和总结,通过给案件证据加上先行保存的“保护锁”,保证行政处罚案件顺利调查结案。

一是明确规则流程,实现“从无到有”新突破。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程序使用规则》,明确实施先行登记保存的范围和情形,以及实施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并且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具体要求将相应的文书模板化,制作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退还确认单》4份通用文书模板。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助力“循序渐进”新提升。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培训,重点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相关法律基础知识,模板化法律文本使用,证据的收集、保存、处理等方面进行培训,就如何处理在操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确保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并正确运用,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素养,帮助厘清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与查封扣押的实质性区别,改变了执法人员只会开具查封扣押,却忽略使用登记保存这个错误理念。

三是积极实践反馈,确保“立竿见影”有成效。《“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程序使用规则》施行以来,区应急管理局在3起行政处罚案件中使用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如2024年1月,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电器城某商户正在销售危化品,希望执法人员予以查处。区应急管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店铺进行检查,发现店铺内疑似非法贮存大量油漆及胶水。经现场采样后依照规定对疑似危化品开具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清单,依法转移至指定的安全储存场所。后经鉴定排除为危化品后,执法人员在七日内予以返还。此次案件中,执法人员按照使用规则落实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并通过座谈及案卷评查的形式对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对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

四是强化信息建设,做到“推陈出新”创新化。区应急管理局正在研究与落实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制度与新执法系统相融合的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先行登记保存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证据的可视化、数字化保存,以提高证据保存的效率和质量,便于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进行查询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