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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注销宁波诺尔丽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03 14:40 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浏览次数:

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宁波诺尔丽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已在原址停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嘉兴德达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浙江嘉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被合并吸收。

根据企业申请和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的意见,依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等相关规定,决定注销宁波诺尔丽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各地要加强对停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确保处置安全。

附件:34家企业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件情况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0月31日

34家企业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件情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