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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2947/2025-00554

厅公告2025年第21号

发布日期:2025-12-23 16:37 来源:工矿安全监管处 浏览次数:

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明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应急〔2024〕111号)等规定,经审核,同意浙江高鑫安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变更技术负责人。

现予公告。


附件:浙江高鑫安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机构变更表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2月23日



浙江高鑫安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机构变更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