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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2947/2025-00554 |
厅公告2025年第21号
发布日期:2025-12-23 16:37
来源:工矿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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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明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应急〔2024〕111号)等规定,经审核,同意浙江高鑫安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变更技术负责人。
现予公告。
附件:浙江高鑫安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机构变更表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