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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2947/2025-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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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遴选应急管理智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4 14:55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为集聚全省应急管理领域专业研究力量,更好地助推全省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智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应急〔2024〕170号)有关要求,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应急管理智库(以下简称“智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在应急管理领域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有专业对口、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和服务功能。研究方向紧密联系我省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成果针对性、应用性、引领性强,能及时有效转化。近3年,申报主体依托单位或联合智库牵头单位须承担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不少于5项。

2.智库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应急管理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威望、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较强的决策咨询研究能力和组织动员能力,且具有5年以上本领域研究经历。智库成员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数不少于5人。跨学科、跨单位可申报组建联合智库,牵头单位成员所占比例不少于30%。

3.申报主体依托单位应为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组织,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4.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浙江省应急管理智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条目(具体内容及智库申报相关表格链接https://yjt.zj.gov.cn/art/2024/12/31/art_1228991502_59161346.html)。

二、遴选程序

1.智库遴选分为公开申报、特邀加入两种方式。

2.申报主体根据本公告或特邀加入通知,组织填报《浙江省应急管理智库申报书》,经依托单位推荐,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应急管理厅。

3.通过省应急管理厅领导小组资格审查、评审,择优遴选后,将拟入选名单在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应急管理厅发文认定为“浙江省应急管理智库”,并向智库授牌。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浙江省应急管理智库申报书》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如有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提供),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2.请各申报主体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申报书报送至省应急管理厅,如需邮寄,一律用EMS寄送,逾期不再受理。

3.各申报主体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版一并报送至联系人邮箱,并将邮件标题及文件名标注为“XX单位智库申报材料”字样。

联系人:罗老师,电话:0571-56952957,邮箱:luogang3615@163.com。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浙江省行政中心八号楼省应急管理厅410办公室,邮编:310007。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