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智库建设,更好整合汇聚各方资源与专业研究力量,服务全省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智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应急〔2024〕170号),经研究决定,成立浙江省应急管理智库联盟(以下简称“智库联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智库联盟定位
智库联盟是在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指导下,本着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由浙江省应急管理厅认定的智库组建的非营利性的非法人研究联合体,旨在发挥好各智库作用,为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力量。
二、智库联盟成员单位
结合应急管理领域专业优势、研究方向、发展需求,省应急管理厅指导有关单位组建应急管理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安全应急产业发展研究中心、防灾减灾救灾政策研究中心、安全生产政策理论研究中心、智慧应急政策研究中心等5个联合研究机构,经前期申报、推荐、审核、公示,认定上述联合研究机构为浙江省应急管理智库并作为智库联盟成员,建设周期为5年。智库联盟由安全生产政策理论研究中心牵头(首批智库联盟成员名单见附件1)。
三、智库联盟组织架构
智库联盟实行理事会制,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若干名,负责重要事项决策、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智库联盟成员力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内设秘书处,由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承担秘书处日常运行工作职责(附件2)。
四、有关要求
智库联盟要聚焦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省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需求,提高综合研判和战略谋划能力,提出专业化、建设性、能落地的咨询服务和决策建议。智库联盟理事会秘书处要督促智库实施中长期建设规划,主动围绕应急管理领域重大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保障智库联盟有序运行。智库相关负责人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联合智库优势,研究出更多高质量成果。省应急管理厅将持续加强对智库联盟的指导和管理,落实综合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促进智库联盟良性发展。
附件:1.浙江省应急管理智库联盟首批成员名单
2.浙江省应急管理智库联盟理事会运行机制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