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水堆核动力厂应急行动水平制定
发布日期:2025-06-12 09:58
来源: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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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1 月 21 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导则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
本导则是指导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不同于本导则的方法和方案,但必须证明所采用的方法和方案至少具有与本导则相同的安全水平。
本导则的附录为参考性文件。
(2022 年 11 月 21 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导则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
本导则是指导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不同于本导则的方法和方案,但必须证明所采用的方法和方案至少具有与本导则相同的安全水平。
本导则的附录为参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