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专业工程施工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发布日期:2025-06-12 13:39 来源: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前 言

为规范民航专业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重大安全隐患管理,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民航专业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级和管控提供参考依据,民航局机场司组织成立编写组,依托民航安全能力建设资金项目“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安全‘双重预防机制’技术研究”,编制了《民航专业工程施工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编写组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行业判定标准,并在公开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判定标准》。

《判定标准》共分为四章:1 总则;2 术语;3 重大安全隐患;4 需重点关注的一般安全隐患。

本《判定标准》由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日常管理。因首次编制,部分术语及条款根据施工经验及事故教训总结归纳,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函告编写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6 号方恒国际中心 A 座 7 层安全监督处,邮编 100102,E-mail:lishian2013@126.com)。

主编单位: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参编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主 编:林 建 李世安

参编人员:佟瑞鹏 郭东尘 王 爽 李 童 段学科 梁释心 张 坤 耿德宇 于 然 苗 健 董汇标

主 审:宋 力 肖殿良

参审人员:王 卓 姚宏博 董家广 戴 征 刘爱军 廖志高 胡一俊 张 超 马 强 李 正 刘世英 马剑波 宋 敏 翁训龙 侯俊刚 韩文景 李清国 叶 松 李 祯


《民航专业工程施工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AC-165-CA-2023-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