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总工会:
根据《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应急〔2025〕49号),为做好我省报名、参赛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紧扣“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普法,提升全民安全防范能力”竞赛主题,在全社会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推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网络,提高竞赛活动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广泛宣传,协同推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总工会要借助政务微信、微博、抖音号,通过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竞赛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引导广大学生、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及时注册并登录学习,参与竞赛答题。要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发挥部门业务主管与业务指导作用,督促企业及时组织参加竞赛活动,共同推动参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应急管理普法走基层主题活动,并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省厅。
三、及时改进,力争创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往届参赛工作经验,组织指导各参赛单位及时总结竞赛活动亮点,不断提升参赛质效。要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示范引导,依规对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激励广大参赛队伍和人员争创佳绩。省应急厅将在竞赛期间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择优选送国家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和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坚决防止层层加码、硬性动员等形式主义加重基层负担现象发生,确保竞赛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请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总工会确定竞赛活动联络员、宣传报道联络员各1名,于7月14日下班前将联络员联系表(附件1)通过浙政钉发给郑自建,并通知联络员扫码加入竞赛活动微信群。
竞赛活动联络员:高 玥,电话:0571-81051463。
宣传报道联络员:郑自建,电话:0571-88950132。
附件:1.联络员联系表
2.竞赛活动微信群二维码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总工会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