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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2947/2025-0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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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66号提案的答复
浙应急提〔2025〕84号
胡少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适度减少执法检查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于您的提案,省厅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面查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按照提案建议提出有效整改举措。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是有效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省应急管理厅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应急管理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执法等相关文件基础上,针对浙江省应急管理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存在的个性问题,印发《关于严格规范行政检查行为的实施意见》及相关工作提示单,对规范执法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截至6月,今年全省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执法检查9839次,同比下降约10%。
一、关于实施差异化监管策略
(一)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通过分级定级推动企业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标准化创建运行质量,将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差异化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落实达标创建联合激励政策。目前全省有效期内一级达标企业为7家、二级达标企业551家、三级达标企业20973家。
(二)完善分级分类执法检查制度。我厅于2022年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按照企业所属行业领域危险程度、生产经营规模、发生事故情况、安全管理水平、风险普查等级等情况,科学划分企业类型,评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分类确定检查频次和抽查比例。将企业类型分为重点检查单位和一般检查单位,对重点检查单位每年需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明确范围、数量、名称以及计划检查次数。根据企业事故发生、规模变化、违法处罚、标准化创建等因素,动态调整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等级越高,检查次数上限越少。
二、关于推动监管系统数智化转型
(一)构建并不断完善安全监管平台。一是聚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痛点和难点,上线“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在线”应用并持续迭代完善,应用纳管全省危化品生产、经营和危化品使用企业的基础信息和监管数据,上线企业、行业、区域风险画像模块,集成重大危险源、危险工艺、高危物品、事故隐患、监管执法、生产安全事故等21项风险要素,构建风险指标体系,基于归集数据每日动态生成行业和区域风险四色图;每天编制全环节企业主体风险画像,并精准推送相关企业。二是迭代升级“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管理和调查处理机制,实现797家粉尘涉爆企业接入监测预警系统。杭州、宁波联动应急管理部“久安”模型,构建“学、问、查、管”全方位服务体系,动态监测12类行业场景潜在风险,实现企业关键安全参数实时报警、安全风险动态预警,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持续赋能检查执法。
(二)积极推广非现场执法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非现场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数字赋能安全生产为手段,运用现代信息系统,通过视频监控、物联网、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在执法人员不直接接触监管对象的情况下,以非现场技术措施采集、固定其客观违法证据,打造“安全风险实时监控,安全隐患即时采集,违法行为及时处置”的监管执法新模式,切实营造“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执法的实时性、精准性、有效性。目前在有限空间、涉爆粉尘、船舶修造等高风险领域已经有了广泛的应用并收到良好的效果,下一步将继续在其他领域进行推广使用。
三、关于强化专家队伍与技术支持
(一)引育并举,畅通人才通道。进一步整合教育科研、技能实训、咨询服务等资源力量,通过实施“应急领域领军人才”引育工程,在推进省级高端智库建设、组建浙江省应急安全类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设区市全覆盖组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壮大技术人才支撑保障力量。今年以来,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综合保障以及职称评定等5大类别,科学制定专家遴选标准,坚持以事择人、人事相宜,面向全省遴选1000余名、涉及35个专业领域的技术专家。
(二)点单领单,搭建服务平台。邀请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牵头组建专家顾问小组,同步开发上线应急管理专家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通过部门“点单”、专家团队“领单”等形式,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服务指导。打造“千名专家进百县”服务品牌,以开学第一课、开工第一课、交房第一步、注册第一嘱、放映第一播、会前第一屏等“安全益”系列活动为载体,拓宽与公众交流互动的渠道,推动专家人人肩上有担子、作用发挥有平台。打造高效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其中危化领域,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帮扶指导工作指南》,向基础管理薄弱、风险隐患突出、事故苗头频发地区倾斜发力,每年组织开展省级专家帮扶指导服务,指导被服务地区建立本地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培养本地专家队伍、完善本地监管机制。
(三)明责赋权,健全制度保障。着眼建机制、建制度、求长效,聚焦专家管理、正负面履职清单、高端智库建设管理、科技项目申报、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共研究制定有关制度文件15个。通过构建服务对象、处室(单位)和领导小组三级评价体系,围绕日常反馈、服务效果、不良行为记录、信访投诉等情况对专家进行综合评价,同时,积极加大各类政策、资源保障支持,激励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技能特长等优势,在融入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展现更大作为。
四、关于建立企业自我声明与第三方认证机制
(一)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预防性合规。不断强化涉企服务,2024年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管理指引》,指导企业围绕建设项目全过程开展合规管理,指引企业从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指导企业开展预防性合规,助力企业安全生产从“事后整改”向“事前预防”转变。
(二)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治理体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加强宣传指导,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发挥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内在主导作用,动态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定1名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构、企业工会、从业人员代表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力量,形成企业内部安全检查组,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并将检查情况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属地具有管辖权的应急管理部门。企业负责人每年至少检查1次。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的依法不予处罚。
五、关于加强化工技工人才的培养
(一)持续开展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培养。联合浙江省应急管理学院搭建由高校、知名化工安全专家、企业组成的平台,构建立体化的课程体系,组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师资体系,运用市场机制,推动培养“知专业、懂体系、会管理”的企业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已累计培养330人。
(二)推动企业基层骨干人员素质提升。聚焦夯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基层基础能力,以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为载体,利用工伤预防费支持政策,2022年以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落实为重点,培训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和企业三类人员(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2404人,2023-2024年培训企业三类人员18631人,企业基层骨干人员素质显著提升。
(三)积极推进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推动全省51家化工园区通过自建或委托形式配备实训基地,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安全实训基地2024年被评为全国示范基地,应急管理部发文推广。积极推进企业安全培训空间建设,镇海炼化、中化舟山基地2024年被评为全国示范企业培训空间,应急管理部发文推广。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持续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检查行为、提升行政检查质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联 系 人:省应急厅调查评估和执法处 祝叶飞
联系电话:0571-81051458
通信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