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四项措施”筑牢汛期非煤矿山安全防线
发布日期:2025-08-11 15:25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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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压紧压实非煤矿山主体责任,持续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各项工作,永嘉县坚持做好“四项措施”,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确保安全度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防汛度汛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微信工作群、视频会议会商研判,及时将气象预报、地质灾害预警和防汛减灾、安全生产风险提示等信息转发到一线企业,并督促企业提前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二是开展隐患排查,消除风险隐患。执法人员对矿山企业的生产现场、开采设施运行情况、防水排水系统、边坡稳定性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现场下达整改指令,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同时,要求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治理、早消除,防止因汛期强降雨引发安全事故。
三是完善预警机制,提升应急能力。督促矿山企业完善汛期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救援队伍、物资储备等内容,确保预案科学、实用和易操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模拟汛期可能出现的险情,通过演练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同时,要求企业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投入使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最大限度减少受灾损失。
四是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在位,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矿山动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上报并妥善处置,全力保障矿山安全。同时,备足应急物资和应急力量,确保关键时刻能够迅速启动救援、科学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