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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2947/2020-17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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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
厅公告2020年 第21号
发布日期:2020-09-01 11:05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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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组织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现同意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延期换证,资质有效期五年,现予公告。
附件: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表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