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省应急管理厅与省水利厅签署合作备忘
发布日期:2019-06-20 00:00 来源:防汛抗旱处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细化合作,全力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5月28日,省应急管理厅与省水利厅就信息共享、水利工程调度、监测预报预警、水利工程抢险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作备忘。
        今年是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后全面履职的第一年。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机构改革后的防汛防台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批示指示要求,遵循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按照“目标不变、思路不乱、工作不断”“宁可做重不可做漏”的原则,积极主动沟通对接,厘清工作职责界线,确保机构改革之年实现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平稳过渡、无缝对接。目前,在两厅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抢建水利防汛数据传输专线,已经实现了实时在线水雨情展示系统、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水情系统、重点防洪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等的共享。双方商定,省水利厅负责原省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系统维护、保障工作,并积极配合省应急管理厅接入省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在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的统一指挥下,省水利厅组织实施防御洪水和应急水量调度,并同步报告省防指;遇突发险情、超标准洪水等重大特别情况,省水利厅拟订调度方案,提交省防指会商,并按研究明确的意见组织实施调度。当新安江水库水位超过104.5米,且还在继续上涨,省防指组织专家组研究水库调度方案,省水利厅为专家组组长单位。按权限由省水利厅核准审批水利工程控制运用计划和安全应急预案,报省防指备案。省水利厅承担水情旱情的监测预报预警,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山洪预警;必要时,连同对暴雨、洪水、台风暴潮和干旱防御情势分析及建议报省防指。水利工程险情要立足于抓早抓小,抢早抢小,一旦发生,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应急部门统筹协调包括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内的应急救援力量和抢险物资投入水利工程抢险;水利部门制定水利工程抢险技术方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签署仪式后,省防指副指挥、省应急管理厅厅长凌志峰和省防指副指挥、省水利厅厅长马林云一致同意,为共同应对复杂多变的洪涝台旱灾害,要在省防指的统一指挥下,以合作备忘为基础,进一步深化合作,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确保履职到位,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筑牢防汛防台安全防线。

                                                         (2019年5月29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