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关于做好汛期防汛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0 00:00 来源:防汛抗旱处 浏览次数:

        我省已于4月15日入汛,为切实做好今年汛期防汛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防汛值班值守是防汛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确保防汛指挥机构政令畅通的重要举措,是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的重要体现。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机构改革后防汛防台新体制运作的第一年,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意义重大。根据气候预测和会商分析,今年我省防汛防台形势较为严峻。各级防指和省防指单位要清醒把握当前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决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松弛懈怠,要采取有力措施,从严、从实抓好值班值守工作。
        二、切实落实值班责任。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选派责任心强的同志承担汛期值班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防汛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责任,加强值班人员业务培训;各防指成员单位成员和联络员、各市、县(市、区)、乡镇防汛指挥机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防汛指令和信息及时传递。
        三、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值班人员要及时准确掌握天气预报和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以及抢险救灾等各类信息,按规定做好上传下达。要做好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遇重大险情、灾情和突发性事件,在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和上级防指,避免迟报、漏报、瞒报。省气象局、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每周一向省防指报告上周情况和本周预报成果,省气象局每日两次,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每日一次向省防指报告监测、预报、预警、调度信息,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报送。
        四、严肃值班纪律要求。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制度和职责,严格执行交接班程序。不得在值班期间脱岗、离岗,如遇公出等特殊情况,由本单位在内部自行调整值班值守人员。各级防指要不定期对防汛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督促落实值班责任,如发现违反值班纪律、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没有履行好值班职责等现象,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省防指办值班电话:0571-87053080;
        值班传真:0571-81050422。
 

                                          (2019年4月17日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