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省防指办组织省应急管理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气象局等单位和温州、台州、宁波、舟山、金华、衢州、丽水等市防指办召开会商会,分析研判当前抗旱形势,研究今冬明春防旱抗旱工作。会商认为:汛后(10月15日至12月上旬)全省平均降水量44.6毫米,比常年同期偏少6成,旱情虽有露头,但各地应对及时、措施得当,未出现大面积供水紧张,目前全省旱情总体可控。近日,国家防办工作组赴温州永嘉、乐清和台州玉环、温岭等地指导抗旱工作,充分肯定我省采取的防旱抗旱措施有力有效。
会商指出,汛后降雨严重不足,部分地区江河湖库蓄水不足,给我省沿海和部分山区供水造成了较大影响。一是浙东南地区降雨偏少,10月15日以来温州、丽水、台州降水分别偏少90%、80%、79%。二是江河湖库蓄水不足,特别是作为饮用水源的小型水库、山塘蓄水严重不足,温州、宁波、丽水地区蓄水量较常年同期分别偏少26%、21%、16%,其中三门县水库蓄水率仅28%,温岭市、玉环市部分小型水库已接近空库。三是部分地区用水较为紧张,截至12月9日,全省共有杭州、温州、金华、衢州、台州、舟山和丽水等7市、19个县(市、区)、87个镇(街道、乡)约81.89万农村居民出现供水紧张情况,约7.09万农村居民出现供水困难情况,主要集中在温州、浙北临安、浙西常山、浙中缙云和磐安等地山区。
根据会商结果,会后省防指办随即发出通知部署今冬明春防旱抗旱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抗旱保供水工作。全省各地特别是旱情露头的温州、台州、宁波、舟山、金华、衢州、丽水等地及时会商研判,掌握旱情发展,组织做好当前防旱抗旱工作,从思想上、措施上进一步做好抗大旱、抗长旱的各项准备。二是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配。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活水、后库水,先地表、后地下,保重点、顾一般”的原则,正确处理工业、农业、生态和生活用水关系,把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放在首位,优先保证重点部门和重要工业用水。气象部门要加强对中长期降水预报,对蓄水不足、供水紧张区域适时组织人工增雨作业;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工程调度和引调水管理,协调好浙东引水工程、乌引工程等跨流域、区域引调水工程各方用水需求,切实做好引调水工作;建设(供水)部门要加强供水水质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有效处置,必要时采取限时、分区供水等措施;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农业抗旱工作,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对大田作物做好引水灌溉补水,推广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防旱保墒;省电力公司要处理好发电与供水的关系,严格控制温州珊溪水库、台州长潭水库、衢州湖南镇水库等重要供水水库的蓄水量变化,避免纯发电弃水。三是加强计划用水和应急供水工作。各地要根据蓄水、来水、供水情况,加强用水计划管理。及时修编抗旱应急供水预案,根据旱情发展及时修订和细化城镇集中式供水的抗旱应急供水预案和分散式取水的抗旱提水、送水方案,特别是温州、台州等地要按明年4月底前来水偏少等不利因素,尽快编制重要供水水库的抗旱调度预案;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温岭、三门等缺水较严重的地区要及时启用抗旱应急备用水源,舟山、玉环要加大海水淡化力度;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防止发生水源地污染事件,密切跟踪供需水动态,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的用水,预防并及时处理因缺水发生的水事纠纷;强化节水监督,对用水量较大的工业企业和服务业的取用水实时监控管理,严格控制或停止高耗水工业、服务业的用水;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营造全社会节水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各设区市防指办要按旬报要求于每月1、11、21日前向省防指办报送水库蓄水量、河道来水量、饮水困难人口和作物受旱面积和其他防旱抗旱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