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防汛抗旱简报2020年第6期
发布日期:2020-05-22 16:30 来源:防汛抗旱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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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防指工作导则突出“三大亮点”

◇ 浙江能源监管办多措并举落实电力行业防汛防台主体责任


温州市防指工作导则突出“三大亮点”


为进一步规范温州市防指工作机制,提高防汛防台指挥效能,5月7日下午,温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温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工作导则》。《导则》对防汛防台工作全流程作了具体规定,分“动员准备、防灾避险、应急处置、灾后重建、总结提高”5个阶段、8个部分共53条。

一是人员转移精密智控。市防指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制定病险水库、屋顶山塘、低标准海塘影响区、山洪、地质灾害等危险区风险地图,建立城乡危房、建筑工棚数据库,划定人员转移红线;各县防指根据危险区风险地图、人员转移红线和人员转移阈值,细化人员转移预案,实现人员精准转移。

二是干部休假科学管理。《导则》细化明确了干部取消休假、进岗履职的范围,确保各级防汛责任人能提前做好准备。如启动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后,市四套班子领导,各县(市、区)四套班子成员、省级产业集聚区班子成员,市县两级全体防指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防汛防台相关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全体工作人员,村(社区)与防汛防台相关的人员取消休假;《导则》还规定了遇台风可能正面登陆温州市或全市日面雨量超过150毫米等特别重大情况,需进一步扩大领导干部取消休假范围。

三是基础设施限时恢复。在总结“利奇马”台风抢险救灾经验基础上,对损毁的电力、供水、通讯、道路等设施抢修分门别类提出具体时限目标要求。如受灾较为严重的区域,受损失中断的电力设施力争在24小时、确保2天内全面修复灾区电力供应;供水力争24小时内修复供水中断问题;通讯力争在24小时内实现通讯畅通;交通道路方面,通村便道力争在受灾当天抢通,主要道路力争在5天内全面恢复通车。

下一步,温州市防指和有关成员单位还将组织《导则》的学习、培训和演练,并针对《导则》涉及的部门职责和具体任务,制定部门防台工作指南,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温州市防指办)


浙江能源监管办多措并举落实电力企业防汛防台主体责任


浙江能源监管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指有关防汛防台部署要求,在全省电力企业防汛防台汛前督查中多措并举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电力行业安全度汛。

一是企业即查即改,落实自查责任。今年汛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浙江能源监管办坚持“两手硬、两战赢”工作要求,积极部署全省电力行业开展防汛防台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各项工作,压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即查即改,一时难以完成的,制订度汛方案。截止4月30日,共安排自查力量23316人次,自查50194处,查出隐患2466处,已整改2102处,其余隐患均已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二是领导深入基层,落实督查责任。浙江能源监管办把督查检查、发现问题作为防汛防台责任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企业督促检查,每到一个企业都采取面对面形式检查企业负责人落实防汛防台主体责任情况,查阅制度建设、预案制定情况,核实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验防汛物资的准备情况,真实掌握企业防汛防台工作开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从严从实,落实整改责任。现场督查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明白告知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问题单位逐家下达了限期整改责任书,依法依规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完成情况。在全省范围内通报了现场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其他企业举一反三开展再检查、再整改,确保全面整改到位,确保全省电力行业安全度汛。

(浙江能源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