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关于结束防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
传真电报〔2024)57号
发布日期:2024-09-20 14:53 来源:防汛抗旱处 浏览次数:

台风“普拉桑”9月20日5时位于江苏省江阴市境内,逐渐远离我省,对我省影响趋于减弱结束。省气象台20日6时后不再发布台风消息,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20日6时解除海浪警报。

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于9月20日7时结束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的滞后效应,继续做好转移人员有序返回和沿海地区海上作业、在建工程等复工复产工作,确保全过程安全。当前仍处于台汛期,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毫不松懈继续抓好防汛防台各项工作。

( 2024年9月20日7时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