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0-01-19 17:06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

电子邮箱:zhoucc.ajj@zj.gov.cn

电话传真:0571-87055020(传真)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

邮编:310007


附件:浙江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月19日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浙江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反馈